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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14年12月01日 14:54  点击:[]

各相关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的文件精神,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要求按学年上报。为了做好2008-200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工作,请各实验室根据各表格中的填报说明将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的相关数据(基表四——基表七)统计完整,以便下学期按学年统一上报。其中基表四的电子文档于2009年3月6日前发至OA内部邮箱(教务处陆经英)。 

基表四的填表说明: 

1、实验室编号为6位数,请大家仔细查看附件5。 

2、实验编号取8位。前四位取实验室编号的前四位,第五位为分室号,无分室的取0,最后三位为自然序数。  

3、如果是独立开课的实验课项目,请在实验编号后加*号。  

附件:1.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5.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  

200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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