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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辅(补)修缴费的通知

2014年12月01日 14:56  点击:[]

各学院: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辅(补)修报名工作已结束,今年缴费采用银行集中扣款形式。收费标准为普通本科75元/学分、民办本科150元/学分,请各学院通知需缴费的学生将应缴款项于3月1日前打入学生缴费卡中,教务处按计财处扣款成功信息发放重新学习、辅(补)修证并录入相应考核成绩。    

计划财务处 教务处    

200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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