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公布2007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海院教〔2007〕72号)的文件,全校立项47个,其中,理工农类28项;人文社科类19项。2008年6月已对理工农类9个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经研究,在今年11月底前进行第二阶段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结题验收,共38项,其中理工农类19项;人文社科类19项(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报《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二份,并准备好“申请书”中所列的各项材料,由各相关学院材料集中收起后于2008年11月20日前交送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是对照原项目申报书,重点查看项目任务是否完成,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资料是否齐全,研究论文质量是否符合期刊发表要求。验收意见分为:验收合格,同意结题及验收不合格二种。
2、各相关学院要督促项目负责人抓紧做好结题工作,并认真撰写好研究论文,研究论文请按浙江海洋学院学报格式要求进行组稿及排版,凡格式不规范,内容质量差的研究论文将影响验收成绩。学校在验收合格的项目中,挑选优秀论文在学校的学报增刊上发表。
三、经费结算
根据《2007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名单》所列的资助金额,对验收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凭有效票据到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办理审核并批准后,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停止经费资助。
特此通知。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2007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第二阶段结题名单
附件2: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教务处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