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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2014年11月28日 15:0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网上选课工作的正常进行,要求各教学单位切实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的原则 

1.严格执行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指导性文件,各学院要认真按培养计划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培养计划的,则必须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由专业所在系(教研室)提出申请,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能执行。 

2.各教学单位要尽量安排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特别是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的教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同时要严格控制初级职称教师上不同的多门课程,鼓励教师上重复班课程。各单位若确有需要聘请外聘教师的,需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外聘教师授课申请表》,由教学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4〕138号)文件精神,独立学院的学生不得与校本部学生混班或插班教学。各系(教研室)在安排教学任务时,除任选课和方向课外,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要求单独组班上课。 

二、教学任务安排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教学任务核对阶段 

1.请各学院务必在9月18日——10月8日完成对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下学期教学任务(尚未输入系统培养计划请及时输入,包括2008年度新招生专业)的核对工作,若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的信息如有误,请直接在系统中修改。 

2.各学院务必于10月8日下班前将本学院所属专业各年级的“2008-2009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经各专业负责人和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学科。培养计划需要变更的,请于10月8日之前提交,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一经创建,教学任务不得再做更改,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08-2009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打印的具体操作流程与使用说明请参阅附件)。 

3.请各学院做好学生专业方向课和任选课的选课指导工作,并将各专业需要预选的方向课、任选课于10月8日前报教学科。10月9日——10月15日安排学生预选方向课和任选课(学生一经选定不能退选或改选),在学生预选的基础上确定实际开课的课程并落实教师(学生选课人数在20人以下的不开课)。 

(二)第二阶段为网上落实教学任务阶段 

1.落实时间:10月9日——10月22日。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落实完毕,避免影响后续的排课工作。 

2.各教学单位将落实完毕的教学任务以书面形式打印出来,经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后于10月24日前送交教学科(电子稿发至0A信箱:翁妮尔)。 

3.在落实任务时请务必注意落实教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方向课和任选课因需要学生预选,各单位在落实时遇到缺少几门方向课和任选课为正常现象(课程归属单位遇到这种情况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8026)。 

5.网上落实的具体步骤如有不清楚,请打咨询电话:8026。 

附件:“2008-2009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打印的具体操作流程与使用说明。  

教务处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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