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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编制2015-2020年本科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2015年02月04日 13:39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3〕104号)(见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高等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4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2)和《浙江海洋学院专业准入与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浙海院发〔2014〕20号)(见附件3)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编制2015-2020年本科专业发展规划,同期请各学院制定本学院2015-2020年本科专业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及学院发展思路,立足本学院学科专业基础条件和特色,统筹教学资源,激发办学活力,注重专业建设质量,认真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数量、结构、层次和水平的新要求,科学谋划学院专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构建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按照“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动态平衡”的指导原则,建立健全有序的专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建设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二、编制原则

(一)需求导向和适应社会原则,科学分析、预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充分调研社会需求和生源变化趋势,立足本学院实际,合理规划专业发展,鼓励设置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民生改善的急需专业,主动对接我省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及区域性主导产业,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间的结构平衡和良性互动。 

(二)条件保障和可持续原则。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现有专业的建设状况,并着眼于学校事业的长远发展,正确处理现有专业和规划新设、调整专业的关系,要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保证专业发展对师资、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基地以及教学用房、教学经费投入等的基本要求。  

(三)特色定位和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学院自身发展定位,优化专业结构,突出专业特色。坚持调整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向,促使现有专业互相促进、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办学特色为主线的专业群,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  

(四)准入与退出相结合原则。目前,学校已有46个本科专业,按10000人规模,每个专业每年招生规模只能在50人左右,办学效益低下,也不利于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进行,故不宜增设过多专业,至2020年学校本科专业数拟控制在44—46个。各学院要有全局意识,在制定专业规划过程中原则上不要突破现有专业总数,要按照《浙江海洋学院专业准入与预警退出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加减法,坚持准入与退出、淘汰与增设相结合原则,做到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动态平衡。  

三、编制内容

各学院编制专业发展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学院办学定位及发展规划思路;  

(二)现有专业建设基本情况(包括专业数量、结构、专业特色等);  

(三)社会人才需求状况的调研及预测情况;  

(四)学院专业发展的目标、思路、原则、任务及保障措施;  

(五)学院现有专业的调整、改造、撤销及新增专业年度计划等;  

(六)开展专业规划建设的主要措施及保障条件;  

(七)专业发展规划的可行性论证情况(论证专家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行业企业专家和区域产业部门专家不少于2人);  

(八)专业建设经费投入规划及年度执行计划。  

同时对第(五)条需填写以下几类表格:  

1)2015-2020年专业结构调整总表(见附件4)  

(2)2015-2020年拟新设专业情况(见附件5)  

(3)2015-2020年拟调整专业情况(见附件6)  

(4)2015-2020年拟改造专业情况(见附件7)  

(5)2015-2020年拟撤销专业情况(见附件8)  

各学院在考虑专业的增设、调整、改造和撤销时,要充分依据《浙江海洋学院专业准入与预警退出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厅历年公布的关于专业建设的有关数据。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应充分征询广大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和区域产业部门专家意见,经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评议论证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所制定的规划,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在通盘考虑和全面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学校的专业发展规划,经学校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根据省厅要求,编制时间较为紧张,请各学院利用暑假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编制,请于9月22日前完成规划编制(格式详见附件9)工作,并将规划纸质稿(1份)交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发至OA:翁妮尔。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翁妮尔老师联系,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内线)—668026,手机(虚拟)—660655。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高等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3.浙江海洋学院专业准入与预警退出管理办法  

4.2015-2020年专业结构调整总表  

5.2015-2020年拟新设专业情况  

6.2015-2020年拟调整专业情况  

7.2015-2020年拟改造专业情况  

8.2015-2020年拟撤销专业情况  

9.****学院本科专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格式  

                                                教务处  

                                             2014年8月5日  

  • 附件【附件1-8.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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