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各位监考老师: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期末考试定于第19周2024年1月18日至1月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须知
(一)务必提前了解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二)务必带好学生证、身份证两证原件以及必要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禁止携带所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包括手机、智能手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记忆录放工具、计算器等)以及书本、书包、笔记、资料、纸张等进入考场。如因特殊原因造成证件不齐的,须事先到所在学院开证明(附照片)。
(三)大学英语考试需要自带收音机(含有线耳机、电池)等听力设备,新城校区校园广播调频电台波段为FM88.8MHz或者FM87.5MHz,定海校区校园广播调频电台波段为FM88.3MHz或者FM87MHz。
(四)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监考老师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参加该门考试,按旷考处理。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在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否则按提前交卷处理。
(五)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试题册、答卷纸等均应上缴、收回,不得带走。
(6) 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及时办理缓考手续,无故不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按旷考处理。考后递交的缓考申请视为无效。
二、监考须知
(一)各学院将时间、监考地点等信息,提前通知监考教师。也可查询教务处OA信息栏《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期末考试安排表》获得监考信息。
(二)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遵守监考工作规程。严格维护考场秩序、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一旦违反相关监考规定,学校将根据《教学事故及差错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新城校区主监考教师于考试当日(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考务室(公共教学楼106-2室)领卷,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试卷统一交回教务处教务科。定海校区主监考教师于考试当日(考前30分钟)到试卷保密室(教学楼250室)领卷,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试卷统一交回试卷保密室。副监考教师至少提前15分钟到考场协助主监考教师做好考前准备。
(四)为杜绝考生在考试中使用电子设备(包括手机、智能手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记忆录放工具、计算器等)作弊,请监考教师考前仔细检查、清理、收缴。
三、考风考纪
严肃考风考纪是培养学生优良品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要将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学的重要内容,将考风考纪建设作为期末考试期间重要事项进行部署,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和考试诚信教育,杜绝违规作弊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学校不姑息考试作弊行为,考生也可对考试过程中作弊行为进行监督,如若发现有违纪行为,可随时向教务处报告;若确有违纪事实也可直接向学院或教务处举报。一经查证,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希望广大师生共同抵制作弊行为!
学校考风考纪监督举报邮箱:zsmuyu@163.com。
教务科联系电话:2550025。
最后,预祝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凭自身实力取得优异成绩!
教务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