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浙海大发〔2019〕64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各学院初审、考核,教务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何欣颖等4位同学转入相应专业学习。
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若有异议,请于3月2日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方璐玮;联系电话:0580-2629207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教务处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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