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浙江海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浙江海洋大学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考虑到我校部分本科专业已连续五年未招生,经二级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拟撤销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两个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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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