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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09日 09:40  点击:[]

各学院: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浙海大发〔2017〕64号)(见附件1)、《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浙海大发〔2019〕64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经教务处研究,现将20192020学年第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

本次转专业面向对象为2018级、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除有下列情形者外,均参加本学期转专业申请

1.正在试读、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应予退学的;

3.从外校转入的;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单列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或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5.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6.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7.专升本的;

8.入学时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拟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第一学年);

9.已转过专业的。

二、转专业报名原则

1.《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浙海大发〔2017〕64号)适用于2018级学生,《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浙海大发〔2019〕64号)适用于2019级学生,请自行对照。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前,应仔细了解相应院系的专业情况慎重申报专业志愿,避免无效报名。学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在快速通道中选择“专业介绍”或登录教务处官网,选择“教学建设-专业培养计划”了解具体专业信息。

42018级学生在不同学科门类申请转专业需要降级。

5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至师范类专业,但不享受师范生待遇。

三、时间节点安排

1.126日前,各学院已根据本学院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将本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报送至教务处,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汇总表请见附件3

2.129-13日,学生填写《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4),并上交电子版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的质版申请表及成绩单请216新学期开学报到时上交至所在学院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

3.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并签署意见,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院原则上应予以同意,于121616:00前将电子版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发送至教务处OA邮箱复审,21711:00前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名单汇总表及学生申请材料送至教务处综合办公室(公共教学楼108-1)。

4217日下午,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材料纸质版分送至接收学院。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考核时间为218-19各院系应安排好考核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考核结束后,接收学院确定转专业学生初选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6.教务处复核,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并进行学籍变动。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公示后,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退回原专业的申请。

四、其他事宜

1.请各学院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基本信息,逐项对照、核查。

2.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严格根据转专业工作进度的要求安排本次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并将本通知的精神向学生传达,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联系人:方璐玮(座机:2629207)。

教务处咨询、监督邮箱:jwc@zjou.edu.cn

 

附件:

1.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浙海大发〔2017〕64号)

2.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浙海大发〔2019〕64号)

320192020学年第学期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公示)

4.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520192020学年第学期浙江海洋大学转专业名单汇总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7.浙江海洋大学2019年在浙招生选考科目范围

 

 

                                                          教务处

                                                        2019129

 

  • 附件【附件组.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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