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对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要求,现将结题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结题验收时间:5月5日下午1:40。
2、结题验收地点:教学楼109。
3、验收方式:采取项目主持人汇报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可由组员代替。每个项目请根据结题内容(包括研究过程、财务使用情况、研究成果、项目创新和特色、研究过程中的主要收获等,创业项目请增加财务执行情况)制作PPT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4、验收条件及标准: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达到预定研究目标,验收材料规范、齐全。
5、项目结题验收成绩评定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答辩准备。
教务处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