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要求:
1.按规定时间领取试卷、核对试卷等相关考试材料。考场标贴统一贴于教室门外,准考证号统一贴于座位右上角。监考教师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
2.黑板上书写板书格式:
12月20日上午 大学英语三级 考试时间:9:00—11:15 监考教师:×× ××
3.8:45,组织考生入场。监考教师乙在考场门口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注意:校园一卡通、市民卡不能作为有效证件使用),检查准考证上考场号是否与本考场号相符,检查并禁止考生携带违规物品入场(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HB-2B铅笔、橡皮、卷笔刀、听力设备,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草稿纸、录音器材、电子字典、修正液(带)、胶带纸、背包、餐巾纸、眼镜盒、不透明笔袋、不透明杯子和饮料瓶等物品,原则不予带饮料(水)进考场,若确需携带,则必须撕掉饮料瓶外包装纸;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如带入考场必须将手机关闭并放到讲台上;否则,一律作违纪处理),特别提醒考生千万不要将手机带在身上。监考教师甲保护试卷并指导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规定的位置签字,指导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
4.9:00,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要求并提示考生非听力考试期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监考教师甲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监考教师乙当众启封并核对无误后,先发答题卡,再发试卷;发卷时严格按照A、B卷分发,交叉成梅花状。注意试卷一与试卷二的A、B卷要一致,提醒考生只能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HB-2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
5.监考教师甲逐一核验证件,检查考生填写(涂)信息是否规范。若出现问题,立即查明并处理。监考员乙监控整个考场。核验完证件后,监考员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严禁聊天、看报等与监考无关的行为。
6.监考教师甲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记录缺考考生相关信息,在答题卡学校名称栏和试卷二的得分栏内填写缺考字样及填涂上完整的准考证号、考生姓名。
7.听力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原则上不要走动;听力考试结束后,命令考生摘下耳机放在桌上。
8.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包括不准上卫生间、不准提前交卷)。如考生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应与联络员联系,由联络员陪同到指定地点休息,待考试结束后才准离开。
9.11:15,考试结束,立即命令考生停止答题,监考教师甲维持考场秩序,监考教师乙收卷,检查、清点无误后,才准考生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试题册和答题卡带出考场(为了防止考生将试卷带走,要求每位考生在试卷上写上姓名)。收卷时,监考教师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答题卡和试卷二。
10.到指定的试卷验收场地验收,并在试卷袋上填写相关内容(包括考务负责人栏的日期)。
请注意: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规:
(1)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
(2)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3)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装订要求:
1.试卷二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整理好后再装订,放入卷二大袋,答题卡放入答题卡专用袋,然后将答题卡小袋一并装入卷二大袋再密封,所有缺考考生答题卡和试卷都应按顺序装入相应袋内。切记答题卡袋不密封。
2.试卷一按顺序整理好不用装订,直接放入卷一大袋再密封。
如在考试中发生考生违纪等偶发事件,请及时与考务人员联系。
浙江海洋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