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73号)文件转发给大家,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各申报单位请于7月10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送交教务处教学实践与信息化科;同时将电子材料(具体看附件1)发送至陆经英OA邮箱。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
附件3:支持“十二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