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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5年04月15日 10:18  点击:[]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期高质量的完成,并及时总结相应成果,按照项目进度安排,我校将开展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我校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材料及工作要求 

1.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1)和项目过程记录册。请于4月3日(周五)前将电子稿件发至邮箱:345411375@qq.com;同时将纸质稿件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实践与信息化科(教学楼108-2)。结题报告书中的结题内容包括:(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研究报告情况,研究过程日记的完整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2)创业训练项目: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企业实践报告、创业报告等;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创业训练过程日记的完整情况,创业训练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创业训练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创业训练成果等。请各项目指导教师认真审核验收材料。 

2.相关成果及支撑材料。成果包括项目研究报告、论文、研发实物等;支撑材料包括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调查问卷及分析、实验报告及数据、专利证明、图片资料等。 

3.验收形式:采取项目主持人汇报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可由组员代替。每个项目请根据上述结题内容制作PPT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汇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项目结题验收成绩评定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三、其他 

1、项目延期:对于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2),经指导教师及学院签署意见后于3月27日前上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应届毕业生主持的创新创业项目不得延期。 

2、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效实施,交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经验,充分展示我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成果,请已结题的项目,积极做好展板等材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展板中的图片请用高像素照片)。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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