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报名工作已于近日结束。教务处委托计划财务处全权处理重新学习费用的扣款业务,并于1月15日将报名学生的相关信息(包括报名学生姓名、累计学分等)提交计划财务处,预计相关银行将于1月16日安排扣款业务。
根据浙价费[2009]292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本科生重新学习费用为52.50元/学分,请已报名重新学习的同学注意:1月16日之前务必保证银行卡内有足够的金额。若因银行卡余额不足而导致扣款不成功的,一律取消该生重新学习资格,学校不再另外组织补交。若有异议,请于1月15日之前反馈至各学院教务员老师处,由学院汇总后统一送交教务处。
望各位同学相互转告!
特别提醒:重新学习费用扣款次数仅为一次。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