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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04日 15:58  点击:[]

各相关学院、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教明电〔2011〕4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安全工作专项行动要求,各学院、中心尽快做好实验室、实习实训安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重点检查以下五个方面的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危化物品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系统的配备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督导落实情况;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并填写附件1的表格材料。  

2、各学院将实验室安全情况汇总后于9月4日将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  

3、希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全省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务必认真排查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安全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提出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和解决方案。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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