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网上选课工作的正常进行,要求各教学单位切实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的原则
1.严格执行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指导性文件,各学院要认真按培养计划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培养计划的,则必须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由专业所在系(教研室)提出申请,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能执行。
2.各教学单位要尽量安排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特别是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的教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同时要严格控制初级职称教师上不同的多门课程,鼓励教师上重复班课程。各单位若确有需要聘请外聘教师的,需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外聘教师授课申请表》,由教学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4〕138号)文件精神,独立学院的学生不得与校本部学生混班或插班教学。各系(教研室)在安排教学任务时,除专业选修课外,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要求单独组班上课。
二、教学任务安排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教学任务核对阶段
1.请各学院务必在3月14日——3月25日完成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下学期教学任务(尚未输入系统培养计划请及时输入)的核对工作,若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信息如有误,请直接在系统中修改。
2.各学院务必于3月27日下班前将本学院所属专业各年级的“2010-2011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经各专业负责人和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科。培养计划需要变更的,请于3月27日之前提交,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一经创建,教学任务不得再做更改,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11-2012学年第1学期教学计划”打印的具体操作流程与使用说明见附件1)
3.请各学院做好学生专业选修课的选课指导工作,并将各专业需要预选的专业选修课于3月30日前报教务科。4月4日——4月10日安排学生预选专业选修课,在学生预选的基础上确定实际开课的课程并落实教师(学生选课人数在20人以下的不开课)。第二轮专业选修课时间是4月13日-4月18日(只进行补选,不再进行退、改选)。第二轮选课后,最终选课名单确定,不再安排补选。专业选修课的进行网上预选课程的汇总格式见附件2。
(二)第二阶段为网上落实教学任务阶段
1.落实时间:3月30日——4月22日。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落实完毕,避免影响后续的排课工作。
2.各教学单位将落实完毕的教学任务以书面形式打印出来,经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后于4月22日前送交教务科(电子稿发至0A信箱:陶爱萍)。
3.在落实任务时请务必注意落实教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专业选修课因需要学生预选,各单位在落实时遇到缺少几门专业选修课,为正常现象(课程归属单位遇到这种情况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8025)。
5.网上落实的具体步骤如有不清楚,请打咨询电话:8025或8026。
附件:1.“2011-2012学年第1学期教学计划”打印的具体操作流程与使用说明。
2.XX学院XX学年第X学期需预选课程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