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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10年度网络课程建设的通知

2014年12月04日 08:3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海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计划》(浙海院发[2008]25号)和《浙江海洋学院2010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指南》(浙海院教务[2010]6号)的文件精神,2010年学校将继续开展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额  

2010年将立项建设100门网络课程。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1.凡列入专业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均在网络课程建设范围之内,包括部分选课范围广、受益面大、教学效果突出的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对于近三年新增专业、校级(含)以上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应重点申报。  

2.一门课程分多个学期完成或同一门课程多个专业使用、多个教师授课的,同样的课程名称而不同专业内容不完全一致的,按同一门网络课程建设,但应当在内容上区别说明各专业的情况。  

3.网络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所申报课程的课程负责人,且具有较高的专业教学和教育技术水平。  

三、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网络教学与传统课堂教学的关系,对教学内容、学生自主学习策略、媒体素材库、交互式教学、学习导航以及学习评价等进行精心设计,建立与课堂教学相辅相成的网络教学课程。  

2.各课程网站的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以及布局等均由各课程自行决定。一般情况下一级目录可以有首页、课程公告、课程概况、师资队伍、课程标准、学习资源、成果展示、互动专区、教学录像、课程评价等栏目。每门课程都要有点击率统计。  

3.网络课程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要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完成时,课程建设负责人须提交刻录全套网络课程的光盘,届时学校将会统一组织验收。  

四、申报要求及其它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海洋学院网络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分管领导签字汇总后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二份,要求用A4纸打印,在左侧装订成册)送交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发至OA信箱:翁妮尔。  

2.已立项的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不再申报,但必须完善课程网站建设。  

3.2010年度各教学单位的网络教学平台和网络课程建设名额见附件2。  

4.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李光飞老师,电话:手机虚拟网—664143,办公室内线—8257)。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网络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2.2010年度各教学单位网络课程建设名额分配表  

3. 2010年度***(教学单位)网络课程申报汇总表  

二О一О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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