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浙海院教〔2008〕48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办法
1.学生认真阅读《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根据要求填报《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申报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学院评审后报学校教务处。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出2010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拟立项项目50-60个,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
3.学校从校级立项的项目中择优推荐15-20项申报201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10年5月1日前各学院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学院汇总表送交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电子稿发OA(王德东)信箱。
三、其它说明
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应有明确要求,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原则上应公开发表1篇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请学生和指导教师认真论证项目的进度是否合理,目标是否能按计划完成。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申报工作,将本项工作通知到每位老师和同学,充分调动老师与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并对学院的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初评,以保证校级项目的申报质量。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3.2010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汇总表
二О一О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