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关于对2008年度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通知

2014年12月03日 15:53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公布2008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08年度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立项项目的通知》的文件,全校在2008年共有15个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59个校级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按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办法》和《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为抓好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成果考核,经研究,将在今年12月底前对上述74个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校15个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59个校级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其中项目研究年限为一年的项目(包括省级和校级)进行结题验收,研究年限为2年的进行中期检查(仅限于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校级项目不作中期检查),具体项目名称和负责人见附件1、2。  

二、中期检查要求  

1、省级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上交学院,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表、项目设计方案、实验原始记录等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并在中期检查表上签署意见,一份学院存档,一份于2009年12月20日前上交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  

2、学院需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检查材料的整理工作并协助做好材料的存档工作,教务处根据中期检查表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结题验收要求  

1、校级项目负责人填报《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准备好“申请书”中所列的各项材料,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进行验收,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是对照原项目申报书,重点查看项目任务是否完成,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资料是否齐全,研究论文质量是否符合期刊发表要求(研究论文请按浙江海洋学院学报格式要求进行组稿及排版,学校将挑选优秀论文在学校的学报增刊上发表)。验收意见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及优秀四种。材料集中收起后于2009年12月20日前交送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结题申请书和研究论文一份交学院存档,一份送交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小组再次评定成绩。  

2、省级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并将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成果、设计方案和实验原始记录本等材料一并上交学院,由学院组织进行初步验收,给出意见和建议成绩,并于2009年12月22日前上交学校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教务处在12月底前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答辩,并由答辩小组给出综合评定成绩。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材料审查和送交工作,教务处将本次项目抽查和验收结果作为评定各学院2010年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报数量的重要依据。  

四、电子材料报送  

所有参加结题验收的校级项目、参加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的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其相关材料的电子稿由各学院汇总后通过OA发至实验和实践科王健鑫处,或发至海院邮箱zhysjk@zjou.edu.cn。  

五、经费结算  

根据《2008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名单》和《2008年度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名单》所列的资助金额,对验收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凭有效票据到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办理审核并批准后,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停止经费资助。  

特此通知。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2008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名单  

附件2:浙江海洋学院2008年度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名单  

附件3: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附件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上一条: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的重(补)修、重新学习网上报名通知
下一条:11月28日周六上午3、4节任文轩老师的全校公选课《网页设计》调停课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