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浙海院教[2006]63号)、《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浙海院东科[2007]1号)文件精神,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2007级(本科)、2008级学生准予转专业。请各学院将转专业考核办法及接纳学生数(格式见附件)于2008年6月10日下班前交教务处(东校区230室),并将电子稿发教务处。
教务处
20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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