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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4年12月02日 11:1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厅5月14日下午网上公布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范围及名额  

国家级精品课程将从2003—2008年省精品课程及2009年省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其中2003—2006年省精品课程须在教育厅中期检查中结论为良好及以上,未抽查课程须特别优秀)中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2门;省级精品课程从2004-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中推荐,推荐名额等省厅文件公布后才能确定。  

2.推荐条件  

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9)》(见附件1)。  

3.送交材料及时间  

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六份和汇总表(见附件3)于5月19日上午下班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OA系统:包镕。各课程组同时还要准备相关课程支撑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4)。  

4.其他  

(1)根据省教育厅2008年精品课程评审精神,所有课程评审采取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程序进行,网评成绩优秀者将不再进行会议评审,网评成绩差者将直接淘汰,所以请各课程组一定要十分重视网站建设工作,并且要确保在申报材料正式提交之日起到本年度评选工作结束期间申报课程支撑网站的正常运转。网站要求提供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见附件5)制作。  

(2)省级精品课程申报相关事宜等省厅文件正式公布后可能会作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因申报时间非常紧张,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按时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9)  

2.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  

3.汇总表  

4.精品课程申报支撑材料目录清单  

5.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教务处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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