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考对象:09届毕业生以及06,07级学生
二、考核方式
1、考核实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1 力学 用拉伸法测金属丝的杨氏模量
2 电学 示波器的使用
3 光学 分光计的调整及三棱镜顶角测定
2、上面表格中随机抽取1个实验,并在规定的135分钟内完成实验报告,报告的成绩作为考核成绩
三、考核时间(第11周)联系电话:665674 ,668908(虚拟网)
1、 实验辅导时间:(第12周周六)
时间 内容
5月9日(上午) 8:30-11:30 力学实验
5月9日(下午) 2:30-5:30 电学实验
5月9日(晚上) 6:30-9:30 光学实验
地点:物理实验中心1#417(力学实验),516(电学实验),416(光学实验)
2、考核时间与地点:(第12周周日)
时间: 5月10日(上午)8:30-10:45
地点:物理实验中心1#417(力学实验),516(电学实验),416(光学实验)
四、要求
1、 请各学院配合做好通知学生提前到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登记补考情况
2、 学生要带补考证、学生证、纸、笔,请准时在指定地点考核
3、 考核前请提前15分钟,要进行项目抽签
4、 凡没按上述要求进行,本中心将不再受理补考
公共实验中心
200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