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浙海院教〔2008〕4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09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办法
1.学生认真阅读《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领会要求后填报《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申报书》,经相关指导教师审核、学院评审后报学校教务处。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出2009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拟立项项目50-60个,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
3.学校从校级立项的项目中择优推荐15-20个申报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09年5月11日前申报书一式三份及学院汇总表送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电子稿发教务处陆经英老师OA信箱。
三、其它说明
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应有明确要求,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原则上应公开发表1篇与项目相关的论文。
请各学院(特别是理工类学院)认真做好此项申报工作,充分调动老师与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要求通知到每位老师,每位同学。
附件:1. 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 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3. 2009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二ОО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