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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02日 10:16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浙江海洋学院教务处关于《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浙海院教〔2008〕4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09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办法  

1.学生认真阅读《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领会要求后填报《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申报书》,经相关指导教师审核、学院评审后报学校教务处。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出2009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拟立项项目50-60个,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  

3.学校从校级立项的项目中择优推荐15-20个申报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09年5月11日前申报书一式三份及学院汇总表送教务处实验与实践科,电子稿发教务处陆经英老师OA信箱。  

三、其它说明  

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应有明确要求,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原则上应公开发表1篇与项目相关的论文。  

请各学院(特别是理工类学院)认真做好此项申报工作,充分调动老师与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要求通知到每位老师,每位同学。   

附件:1. 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 浙江海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3. 2009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二ОО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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