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关于填报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教材选用信息的通知

2014年12月01日 14:3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规范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教材选用,切实做好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教材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便于选课学生及时了解课程教材信息和自愿购买教材,请各教学单位根据《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预开课程一览表》(附件1),组织相关系(教研室)及任课教师认真填报相应课程的教材选用信息。 

教材应考虑优先选用 “十一五”、“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获全国优秀教材奖的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有国家专用标志)、获省(部)级奖的教材、省重点立项教材等优秀教材,以及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如选用我校教师主(参)编出版教材,需填写《浙江海洋学院教师主(参)编出版教材选用审批表》;如使用自编讲义,需填写《浙江海洋学院编写讲义审批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选用。 

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教材的订购,是由学生在网上选课的同时按自愿购买的原则进行预订。教学单位在填报教材选用信息时务必根据课程的需要明确对学生是否有教材的要求,以便指导学生是否预订。 

请各教学单位于2008年12月22日(第十七周周一)前把《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教材选用信息汇总表》(附件2)打印稿送交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稿发至OA邮箱:张军  

附件:1.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预开课程一览表 

2. 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教材选用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上一条:《海洋管理学》(全永波老师)公选课考试通知
下一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陈莉莉老师)公选课考试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