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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2014年11月28日 16:25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尤其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积极申报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2.对申报新开设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任课教师应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递交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电子稿及打印稿),对使用自编讲义的课程还需提供完整的自编讲义稿。 

3.根据《浙江海洋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管理办法》规定,相关教学单位要开足“文献检索”、“大学语文”、“现代科技概论”以及美育类、教师教育类课程。 

4.从目前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情况和学生反馈情况看,希望各教学单位能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英语口语以及有关学生各种资格认证、大学生创业教育等方面的课程和海洋科学导论、中国海洋文化、海洋管理学等海洋类校本课程。 

5.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通过正方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自通知发出时即可进行),具体操作见附件2。申报情况汇总表直接由系统用EXECL导出。 

6.在网上申报时,选课对象和有先修课程要求的课程一定要在“申请说明”中写明,同时,“面向对象”、“禁选对象”一定要选择清楚。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和初审工作,所有材料的打印稿和电子稿于第十二周周三(11月19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 浙江海洋学院开课申请表 

2.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二00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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