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第9周至第11周(10月27日—11月1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师批改作业、实验报告情况、实验、辅导答疑、教案准备以及教学周历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调停课情况等教学规范的情况;
2.学生的出勤、遵守纪律、晚自修、晨读等情况;
3.实验课教师的实验教学情况;
4.教学实习、见习等实习情况(师范生教育实习情况);
5. 各系(教研室)、实验室教研活动情况(包括活动计划、次数、内容、记录等);
6.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7.日常教学管理等情况。
(二)重点检查
新教师授课、新生班级上课情况。
二、检查形式
各教学单位要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布置和动员,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各单位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工作的情况。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校教学督导组届时将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1.每一位任课教师(包括实验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情况,如实填写《浙江海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登记表》(见附件1),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要认真核查。各教学单位在此基础上填写《浙江海洋学院教师期中教学检查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
2.每一个系(教研室)都要就本学期的教研活动情况,形成系(教研室)教研活动期中检查情况小结。
3.各教学单位要对上学期教学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和归档。归档材料的规范性按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要求进行。
4.各教学单位要对教师作业和实验报告的布置、批改以及学生的完成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并形成作业(实验报告)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教师作业布置的次数、作业批改的质量和次数、学生作业完成的质量和次数、教师的实验试做报告、学生实验报告的撰写、完成实验的质量以及目前还存在的问题、今后的改进措施等。
5.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实验教学质量学生评估表》(见附件3),对本学期已开设教学实验的实验课教师情况进行测评,要求每门课程每个班级应有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测评完成后,各教学单位要在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实验教学学生调查汇总表》(见附件4)。
6.各教学单位要对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开展多种形式的教案评比、展示活动,并形成教案检查情况小结。
7.各教学单位要对本学期的实习工作作全面检查,包括实习工作计划的制定、实习单位的安排落实、实习过程的管理、实习相关材料(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表、实习总结)齐全等情况,形成实习工作检查情况小结。
8.各门课程是否要进行期中考试不作硬性规定,期中考试一般安排随堂进行,并且要在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内完成。需统一安排考试时间的教学单位可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9.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学生学习状态、课堂纪律、上课出勤和作业完成等情况的检查,并对学生的出勤、作业完成情况有一个统计和分析,各学院需认真填写《浙江海洋学院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10.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监控工作,做好教师教与学生学的双向监督,组织教师和学生班级填写《浙江海洋学院教学信息反馈表》(见附件6),要求每个班级和每位任课教师都要反馈相关教学信息,分别统计反馈份数,并由各教学单位按班级以文本形式汇总后交教务处综合办公室。
11.期中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在第十二周周三(11月19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材料送交教务处综合办公室,主要材料包括:
(1)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2)教研活动期中检查情况小结;
(3)作业(实验报告)检查报告;
(4)教案检查情况小结;
(5)实习工作检查情况小结;
(6)教学信息反馈情况汇总;
(7)浙江海洋学院教师期中教学检查登记汇总表;
(8)浙江海洋学院实验教学学生调查汇总表;
(9)浙江海洋学院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
1.浙江海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登记表
2.浙江海洋学院教师期中教学检查登记汇总表
3.浙江海洋学院实验教学质量学生评估表
4.浙江海洋学院实验教学学生调查汇总表
5.浙江海洋学院学生情况汇总表
6.浙江海洋学院教学信息反馈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