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满1年及以上中途退学,但取得毕业最低总学分的25%及以上者, 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未取得毕业最低总学分的90%,但取得最低总学分的25%及以上者,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未达毕业最低总学分25%者,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书。学生带本人二寸彩色照片1张和身份证到教务科办理,由教务科负责其课程成绩的填写、证书制作及验印。
上一条:各个学院如何进行实验室设置? 下一条:想把结业证书换发成毕业证书,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关闭】
图书馆︱自主学习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招生网站︱ 就业指导中心︱ 国家基金委野外实习基地
Copyright © 2013 浙江海洋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邮编:316022 电话:0580-2550008 传真:0580-255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