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末前2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确认表》。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如果是跨省转学者则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确认表》到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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