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院核算,教务处复核,2017届本科毕业生历年学分修读的情况已初步统计完毕,具体见附件1、附件2。为确保学分数据的准确性,请各学院通过各种渠道组织学生进行学分核对,若个别学生的学分统计情况与公示数据有出入,由学院负责的教务员老师向学生解释历年学分的核算原则,并再次验算学分数据。经核算发现学分数据与公示稿仍不一致的,由学院负责将相关信息汇总,在第13周周一(5月15日)下班之前反馈至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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